09.证人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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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请问证人,你与兰雅玲是在那一家卡啦OK店上班?地址是在哪里?」狐硕问。「是哪一家?嗯…」吴淑美停顿了一下,答道:「我一时想不起来,地址我也不记得了。」狐硕接着问:「你工作的那间卡拉OK店,老板叫什麽名字?」吴淑美回答:「因为时间有点久了,我也不记得老板的名字了。」 「那你可记得李星说他已经结婚那天,还有那些人在场?」狐硕问。「我也记不太清楚了。」吴淑美心虚地道。「我们没有问题了。」狐硕道。 「请检察官进行覆主诘问。」法官道。 「你在前面所称的卡啦OK店工作多久?」检察官问。「我在那间卡啦OK店只工作了三个月而已,所以店名、店的地址、老板的名字,我都不记得了。」吴淑美道。 「既然卡拉OK店的店名、店的地址、老板的名字,你都不记得,为什麽你会记得李星曾经到你们的店里消费,而且曾经说过他有结婚的事?你又如何能确认当时兰雅玲也在场?」检察官问。「因为李星长得很高大,有一百八十公分高,小费又给得很慷慨,因此坐台的小姐都很喜欢他,会主动来坐他的台,彼此还会争风吃醋,所以我对李星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