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八章:诸藩改封之名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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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或最大直隶府的面积,否则岂不是成了违制或僭越? 若说藩国地位等同于大明的一个行省或直隶府,那么未来藩国之主的地位与大明一省或直隶府主官地位便差不多。 由此便可以从一省或直隶府主官的责、权、利着手,来制定藩国之主最基本的责、权、利。 责就是应当担负的责任,是职务上所对应的应承担的义务,是分内应做的事情。 权就是权力,是个人职责范围内可支配的权力。 利就是利益,也就是得到的好处,有物质的,也有精神的。 1 当然,藩国之主身为大明宗王,还额外拥有独属于宗室的特权,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事,但作为藩国之主的基本“责权利”却是需要一个大的框架范围。 毕竟,在大明皇帝眼中,藩国之主与一省或直隶府的主官,皆为臣子,既然是臣子,那就得有为臣者的本分! 至于藩国之主拥有的自主权,都必须排在君臣名分之后,只因为这个自主权再大,也不能大过皇帝的权力! “诸位宗王大臣,现在开始进行第一轮表决,凡是赞成藩国地位等同于承宣布政使司的,请举手示意。” 司礼监监丞昌盛在朱高煦的授意下,高声喊道。 于是,除了宁王、周王、楚王之外,其余宗王皆举起了手,表示赞成。 而六部官员之中,仅有少数人举手表示赞成。 朱高煦问道:“五叔、六叔、十七叔,是觉得藩国的地位低了么?” PS:四千字大章,求推荐票、月票、本章说打卡各种支持!